武汉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官方网站14日公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规定,在武汉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武汉市户籍居民,暂停在住房限购限贷范围向其出售住房。
武汉主城区购房政策再次升级,本市户籍在主城区首套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申请商业房贷低首付为30%,二套房为普通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为50%;二套房非普通商品房的低首付比例为70%;禁止购买第三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则需要连续在本市缴满2年社保或个人所得说证明,并且对于补缴的不予承认。
此前,10月3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管理局官方网站曾公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市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的通知》。通知规定,10月3日起,武汉部分区域实行住房限购限贷措施。即武汉本地人购买第二套房首付50%,购买第三套房限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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